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施行,通过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带娃”时代到来。
2022年2月23日,临汾中院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牵手临汾市妇联、临汾市教育局、临汾市工会发出了临汾市第一份“家庭教育令”。
与此同时,艺博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师高妍丽、石新爱、杜丽叶三位老师作为临汾中院的特邀家事疏导师参与了此次“家庭教育令”的发出,都深深感受到了所有学习的落地和实用!
法院用“家庭教育令”代替涉及孩子抚养的离婚相关案件的判决,体现了国家用法律对孩子接受家庭教育的保障,以及国家各部门对家庭教育空前的重视!
庭后,共青团临汾中院团委、妇委会联合家事庭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座谈会”,邀请市教育局、共青团临汾市委、市妇联等有关单位领导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与会人员表示,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宣讲,结合身边案例,以案说法,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立法的重要意义,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借助公共体系“赋能”父母掌握家庭教育基础知识,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一把“法治保护伞”,为《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标题:关爱孩子,依法带娃 | 临汾中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分类: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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